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東亞學系115學年度碩士班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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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別 |
東亞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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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名額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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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1.須為本系碩士班研究生修業一年以上,且至少修滿本系碩士班15學分以上(不含學分另計及抵免之學分)者。 2.碩士班修業期間各學期學業平均積分(GPA)在3.76(85分)以上。 3.已提出至少一篇經審查之期刊論文、專書論文或研討會論文,且於發表時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4.獲得本系二位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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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項目及成績計算 |
書面資料審查(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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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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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
1.口試 2. 書面資料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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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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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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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及地點 |
口試:115年4月18日(星期六) 口試時間地點:將於115年4月16日(星期四)公佈於本系所網頁,請考生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函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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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02)7749-5396 (鄭琇方 助教) 電子信箱 hsiufang@ntn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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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網址 |
http://www.deas.ntnu.edu.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