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師大東亞學系學士班修業規定一覽表

發布日期:2025-10-31

臺師大東亞學系學士班修業規定簡表

適用入學年度
(學號)

110~111學年度
(410830-/411830-)

112 ~114學年度
(412830-/414830-)

115學年度~
(415830-)

一、畢業最低學分數

128

128

128

1.校共同

32 (含體育)

32 (含體育)

32 (含體育)

2.系必修

24

24

24

3.系選修

45

45

45

【系選修規定說明:主修11門*3學分+副修4門*3學分】

主修領域:至少33學分。副修領域:至少12學分。

4.自由學分

27

27

27

二、外語檢定
畢業門檻

 【5選一】英語、日語、韓語、歐語、東南亞語  

111學年度(含)以前入學:僅本國生適用此規定,僑外生及陸生則免除。

112學年度(含)以後入學:本國生與陸生均須符合此畢業門檻規定。

三、中文檢定
畢業門檻

112學年度()以後入學之僑生、港澳生、外國學生,均須滿足中文檢定畢業門檻】

  1. 「TOCFL 華語文能力測驗」4 級(TOCFL-Level 4)或同等級數(含)以上之中文檢定考試。
  2.  外國學生與僑生、港澳生於入學前已取得華測會 TOCFL-4 級(含)以上之中文語言能力證明者,即符合中文能力畢業門檻。

四、第二外語
8學分修課規定

  1. 須修習同一種第二外語(英語除外)至少8學分,且不可重複修習相同程度的語言課程(例如:「初級韓文(一)」與「韓語會話與聽力練習(一)」)。
  2. 如已取得符合第規定等級的的第二外語檢定證明,並上傳至系統者,可免修此8學分。

五、學分學程
    修課規定

需取得學分學程修習通過證明

  1. 亦可採計本校教程、三校聯盟之學分學程或輔系、雙主修。
  2. 不可採計為畢業門檻的學程:
    東亞文化與應用專業學分學程、東亞政經與區域發展專業學分學程、
    文化產業與城市發展專業學分學程、亞太研究全英課程專業學分學程

                                               

★★★★  語言畢業門檻   ★★★★ 

*109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須修習同一種第二外語課程(英語除外)至少8學分,且不可重複修習相同程度的語言課(例如:「初級韓文(一)」與「韓語會話與聽力練習(一)」)

1. 上述之第二外語課程學分,包括本系開設之日語或韓語課程,以及本校通識或校內其他學系/單位(學程)、三校聯盟開設之第二外語課程,或是於海外姊妹校交換所修習之第二外語課程。

2. 本系學士班學生所修習之第二外語學分,可採計為自由學分。如為通識(本校通識中心、三校聯盟、夏季通識學院)所開設之第二外語課程,則需依本校通識課程相關規定辦理之。

3. 學士班學生赴海外姊妹交換如有修習之第二外語課程,返校後依本校規定辦理完畢學分採認申請,亦可同時採計為第二外語課程學分與自由學分。

4. 已取得CEF語言架構A2(含)以上之第二外語檢定證書或成績證明者,請將第二外語檢定證明上傳到本校教務系統後,可向系辦公室申請免修第二外語學分免除語言檢定畢業門檻

5.112學年度以後入學的僑外生,已取得「TOCFL 華語文能力測驗」4 級(TOCFL-Level 4)以上檢定證明者,請上傳到系上的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tq2u95CkBgixZyp6A未通過中文畢業門檻者,須修畢本校共同科開設之以下課程達6 學分:中級華語(一)、中級華語(二)、高級華語(一)、高級華語(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