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8-19
114-1學分抵免自8/25開始受理申請
114年8月25日(一)起至114年9月5日(五)止
- 請詳閱「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 請提供正本成績單,並確認申請表資料與成績單相符(科目名稱、學分、成績)。
- 本校規定學士班學生申請抵免學分數上限:最多50學分。
- 「全國大學先修課程」抵免注意事項:
- 新生持「全國大學先修課程修課證明」抵免者,申請時間得彈性延長至9/15加退選截止日(9/5下午5:00系統關閉後請學生主動聯繫註冊組02-7749-1081個別開通權限),逾9/15辦理將不予受理,請於次學期再申請。
- 如為修習清大開設之課程,僅參與線上學習(僅有線上成績單),未參與實體免修測驗者,其學分不得認抵;通過線上學習+實體考試,並取得清大核發之書面證明者,始可認抵。
- 檢附「114年先修課程認抵調查總表(結果)」,這是5月份事先調查可認抵的科目,認抵資訊一經公告,修習並通過該課程之準大學生即可持相關證明文件於入學後向所屬學校申請學分抵免或課程免修,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以維學生權益,
- 注意:本抵免僅限入學前取得之學分,入學後在校修習取得之學分,若欲抵認為其他領域學分(如學程、輔系、雙主修),非屬本抵免受理之範圍,切勿混淆。
- 學生可自行查詢審核進度、列印審核結果及下載掃描檔案:
【路徑】校務行政入口網Æ教務資訊系統Æ成績相關Æ抵免申請紀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