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6-04-02
一、目的:為發揮人飢己飢、人溺己溺之精神,並結合校園及社會各界之愛心與關懷,對遭遇急難極需救助之學生予以適切慰問及救助。
二、申請條件:凡本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於事件發生後一年內申請急難慰助金: (一) 遭遇意外傷害、罹患重大疾病或不幸死亡。 (二)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入困境且無力就學。 (三) 其他特殊事故且極需慰助者。
三、申請時間及程序: 於115年4月27日17:00前繳交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至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