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6-04-14
1. 本表共分兩部分:
第一部分為個人資料表,包含「學、經歷與在校成績」、「專長能力、相關重要經歷或成就」。
第二部分共有3個項目:「考生自傳」、「申請動機」、「讀書計畫」。
2. 請依本表各項目說明如實填寫,並檢附相關證明與資料。請擇優填寫,本系重視考生書寫與篩選資料之能力。
3. 請勿任意更動本表說明內容、格式、填寫項目順序、或是增加/刪減本表指定填寫項目等,以免影響審查委員評分。
4. 請考生於完成本表填寫後,按【本系115學年度學士班二年級轉學考試簡章規定】,於公告收件截止期限前,連同其他指定繳交書審資料一起上傳繳交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