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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外交部113年度外交獎學金申請作業

外交部113年外交獎學金相關作業說明如下:
一、申請條件:
1.各大專院校有志從事外交工作之在學學生,且須修讀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國際傳播、區域研究、兩岸關係、比較政府、比較政治及外文等相關課程5門以上,另如選修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惟至多2門。
2.上述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須達80以上,且學業總平均及操行成績均在80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無修者免計),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3.符合以上條件且具參與國際會議、擔任本部或非政府組織(NGO)志工、青年大使(或外交實習生)之經驗者為優先。

申請程序及審核方式:

一、申請條件:

1.各大專院校有志從事外交工作之在學學生,且須修讀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國際傳播、區域研究、兩岸關係、比較政府、比較政治及外文等相關課程5門以上,另如選修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惟至多2門。

2.上述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須達80分以上,且學業總平均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無修者免計),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3.符合以上條件且具參與國際會議、擔任本部或非政府組織(NGO)志工、青年大使(或外交實習生)之經驗者為優先。

二、申請程序及審核方式:
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間填具申請表,備妥上一學年度成績單正本、在學證明、自傳(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五千字專題報告(內容需與國際關係、外交或全球化等相關議題,格式不拘,且不得以先前申請過之專題報告重複申請)各1份,以及教授推薦函2份向所屬學校申請。

三、將申請表件紙本送至系辦公室,系辦收件至113.01.30(二)下午5點截止 

四、申請辦法請詳見外交部網頁

https://www.mofa.gov.tw/cp.aspx?n=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