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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優秀研究生獎學金」

名額:博士班1名、碩士班(含碩專班)2名

※上述名額係本校暫定,如有異動將再行通知

 

申請資格:

一、當學(暑)期須在學,前一學期(當暑期)至少應修習2門科目並達4學分以上(不含論文),且無一科目不及格。

二、具有從事學術研究潛力,或其他表現優異,足為同儕楷模者。如曾參加專案研究計畫、或於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有審查制度之期刊發表論文,或參加藝術展演等者。

三、受領本獎學金者,當學期(暑期)不得兼領校內或政府設置之其他獎學金。

四、本獎學金由各學系(所)推薦,由學生事務處核發獎狀及獎金。

獎金:博士班2萬元整;碩士班(含碩專班)1萬5千元整。

受理時間:為配合會議,申請至111.10.12(三)止,請於期限內至本校獎學金系統申請

(系統路徑:本校校務行政系統→學務相關系統→獎學金系統申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