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超修與減修申請:2024.3.8(五)17:00前系辦公室紙本收件截止◆◆
◎本校超修及學分不足規定◎
- 依據:學則第13條
- 規定:最多27學分;最少16學分(應屆畢業生最少9學分、延畢生至少一門課)
經系主任同意者,得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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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方式及提醒:紙本申請。應繳交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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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文件 |
備註 |
超修申請 |
選課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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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修申請 |
歷年成績單 +選課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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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清單請自行下載列印,路徑如下:教務資訊系統(學生版)→選課相關→我的選課→選課清單
【其他補充】
(一)同學請務必於加退選截止前自行確認並核對選課清單,若有疑義,請立即向教務處課務組反應。
(二)男同學請務必注意自己的兵役問題(國防部會抽查役男之修課狀況,以防延遲服兵役等)。
(三)如有其他問題,請參考教務處選課注意事項與相關規定辦理: https://www.aa.ntnu.edu.tw/zh_tw/selectives/Dayschool/Coursemetho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