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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於本學期(109-2)辦理學位論文口試者,請於以下時段的上班時間,向系所辦公室提交「預估畢業名單」,並完成相關畢業條件審核。

 

相關辦理時程與說明:

程序

項目

截止日期

說明

1

申請Turnitin
學術論文原創性

比對系統帳號

隨到隨受理

隨到隨受理,申請方式請以excel檔,採三欄格式(名,姓,e-mail)填寫申請個人Turnitin帳號,連同預估畢業名單一起E-mail回傳(hsiufang@ntnu.edu.tw),
並於信中跟助教預約時間到辦公室進行畢業資格審核與申請學位考試。

2

預估畢業名單填報

畢業條件審核

提交申請文件

1106月以前口考者:

預計口試日前1個月5號前送件申請

 

1107月口考者:

5/21(週五)前送件申請

   畢業資格審核通過日期與正式學位口考應間隔至少1個月。

 

應提交之文件與電子檔資料

 

()進行畢業資格審核所需文件:

1. 109-2預估畢業名單(書面與電子檔各一份)

2. 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成績單上必須有通過資格考的註記)

☞☞ 請逕洽教務處研教組

3.「申請論文口試應繳交資料自我檢核表」

4.各項畢業條件佐證資料

☞☞ 例如:外語門檻規定、期刊/會議論文刊登……

 

()學位口試申請所需文件:

1.「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書」

☞☞ 需經指導老師簽名

2. 「口試委員申請表」(書面與電子檔各一份)

☞☞ 書面需經指導老師簽名

3.  turnitin學術論文原創性比對回條與結果

☞☞ 需經指導老師與同學雙方簽名並壓日期)

4.學位論文遵守學術倫理切結書 <--請點我

5. 學位論文口試本電子檔(請將檔案以光碟片方式燒錄一片提供即可)

3

博士學位論文口試

110730日前
完成口考

1. 畢業資格審核通過日期與正式學位口考應間隔至少1個月。

2. 應於110.7.30以前完成口考,並於口試後3 天內提報成績與口試紀錄至所辦。

3. 若申請後因故取消,應在考試日一週前提出取消口試之申請。

 

※本學期論文最後定稿繳交期限:110.8.23


【附註】「預估畢業名單」與「畢業日期」之關係:「預估畢業名單」所標示的月份即於「畢業證書」所載日期。例如回傳「11月預估畢業名單」者,即表示預定於11月底前離校,取得的畢業證書日期為當年度11月。
 

 相關網址:

(一)成績單申請

(二)Turnitin學術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

(三)本系所學位考試申請相關文件下載處

(四)本校學位授予暨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

(五)本校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

(六)畢業生離校專區

(七)臺師大畢業生服務資訊入口網(網路辦理離校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