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於本學期(109-2)辦理學位論文口試者,請於以下時段的上班時間,向系所辦公室提交「預估畢業名單」,並完成相關畢業條件審核。
◆ 相關辦理時程與說明:
程序 |
項目 |
截止日期 |
說明 |
1 |
申請Turnitin |
隨到隨受理 |
隨到隨受理,申請方式請以excel檔,採三欄格式(名,姓,e-mail)填寫申請個人Turnitin帳號,連同預估畢業名單一起E-mail回傳(hsiufang@ntnu.edu.tw), |
2 |
預估畢業名單填報 畢業條件審核 與 提交申請文件 |
◆110年6月以前口考者: 預計口試日前1個月5號前送件申請
◆110年7月口考者: 5/21(週五)前送件申請 |
★ 畢業資格審核通過日期與正式學位口考應間隔至少1個月。
應提交之文件與電子檔資料
(一)進行畢業資格審核所需文件: 1. 109-2預估畢業名單(書面與電子檔各一份) 2. 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成績單上必須有通過資格考的註記) ☞☞ 請逕洽教務處研教組 3.「申請論文口試應繳交資料自我檢核表」 4.各項畢業條件佐證資料 ☞☞ 例如:外語門檻規定、期刊/會議論文刊登……
(二)學位口試申請所需文件: 1.「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書」 ☞☞ 需經指導老師簽名 2. 「口試委員申請表」(書面與電子檔各一份) ☞☞ 書面需經指導老師簽名 3. turnitin學術論文原創性比對回條與結果 ☞☞ 需經指導老師與同學雙方簽名並壓日期) 4.學位論文遵守學術倫理切結書 <--請點我 5. 學位論文口試本電子檔(請將檔案以光碟片方式燒錄一片提供即可) |
3 |
博士學位論文口試 |
110年7月30日前 |
1. 畢業資格審核通過日期與正式學位口考應間隔至少1個月。 2. 應於110.7.30以前完成口考,並於口試後3 天內提報成績與口試紀錄至所辦。 3. 若申請後因故取消,應在考試日一週前提出取消口試之申請。
※本學期論文最後定稿繳交期限:110.8.23。 |
【附註】「預估畢業名單」與「畢業日期」之關係:「預估畢業名單」所標示的月份即於「畢業證書」所載日期。例如回傳「11月預估畢業名單」者,即表示預定於11月底前離校,取得的畢業證書日期為當年度11月。
◆ 相關網址:
(一)成績單申請
(五)本校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
(六)畢業生離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