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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本活動目的是針對人文、社會、文化、藝術、體育等領域之研究者、實務人員、專家等,提供赴日研究、調查、製作等機會,以拓展在台灣的日本研究、日台學術文化交流並促進相互理解。
此外,本年度特別歡迎從事上述領域中與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相關研究內容的申請案件。

二、活動實施期間

本活動之赴日期間以30天以上至60天以內為限。申請者必須在2022年10月3日(一)至2023年3月15日(三)之期間內開始並完成其研究活動。另符合三、申請資格中(6)所記載之條件的博士後研究員,則得以延長為90天以上至164天以內為限。

三、申請資格

(1)必須符合下列➀➁之任何一項資格。
 ➀於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中,研究與日本或日台關係有關之台灣籍研究者、博士班在籍生和博士後研究員,或在此相關專業領域上累積一定經驗且具成果之台灣籍人士。
 ➁從事(ⅰ)文學、美術、舞台藝術、電影等藝術領域、 (ⅱ)文化財產、古蹟等修復保存、(ⅲ)文化交流活動、文化團體設施等企劃管理經營、(ⅳ) 體育運動等領域之台灣籍專業人士。
 ※但,於2022年5月1日時已居住日本半年以上者、2022年5月1日起預計居住日本半年以上者、或從2022年3月31日起往前推算3年內曾領取本項活動補助者,原則上均不具申請資格。
(2)具一定程度之語言能力(英語或日語),在日本進行研究無溝通障礙者。
(3)健康狀況良好,能在日本從事研究活動者。
(4)以學習日語為目的者、或申請內容與實際工作或研究經驗無直接相關者,均不具申請資格。
(5)原則上以申請時未滿50歲者為優先考慮。
(6)申請者不論為正職人員與否,符合以下三項條件之博士後研究員,研究活動期間可延長為90天以上至164天以內。
 ➀已取得博士學位的博士後研究員。
 ➁於錄取年度開始之際(2022年4月1日),取得博士學位未滿6年者。
 ➂於錄取年度開始之際(2022年4月1日),未滿45歲者。
(7) 2020年度及2021年度本活動錄取者,非個人因素,實則礙於新型冠狀肺炎(COVID19)疫情擴大而無法赴日進行研究,並已提交謝絕書者得以再次提出本年度的申請。請務必提交新的研究計畫等申請資料以利進行審查,本協會無法保證予以錄取。

 

其他細節請參見交流協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