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04.13(五)東亞學系107學年度「大學甄選-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指定甄試項目口試時間表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東亞學系107學年度大學甄選-【個人申請】「口試當日應考注意事項」
◎口試日期:107.04.13(五)上午10:00起。
一、報到地點:臺師大校本部 誠大樓9樓「東亞學系 大學甄選-個人申請考生休息室」。
(地址:106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校本部誠大樓9樓 東亞學系「第一教室」)
二、本次口試共分兩個試場,皆為107年04月13日(五)上午10:00開始口試,請各位考生留意之:
口試地點:臺師大校本部誠大樓 9 樓(各試場當日皆有專人引導考生入場)
【試場A】東亞學系-誠 9 樓:第二教室(A01~A24)
【試場B】東亞學系-誠 9 樓:資 料 室(B01~B23)
三、口試時間:107年4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00開始。
(一)考生須於個人表定口試時間前30分鐘前往報到地點報到。(請參考附檔公告之時間表)
(二)考試當天請攜帶【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及【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準時報到應試。
四、考生遲到處理原則:
※※※本系得視考生遲到之情事,納入評分之考量,考生不得有異議※※※
(一)上午場(10:00~12:10):
遲到之考生排在該梯次最後一位口試,如無法排入,則安排在上午場最後一位口試。
但上午場遲到者報到時間不可超過口試當日上午11:40,過時以放棄論,
一切後果由考生自負,考生不得有異議,亦不可要求任何形式之補考。
(二)下午場(13:20~16:28):
遲到之考生排在該梯次最後一位口試,如無法排入,則安排在各組下午場最後一位口試。
但下午場遲到者報到時間不可超過口試當日下午15:58,過時以放棄論,
一切後果由考生自負,考生不得有異議,亦不可要求任何形式之補考。
※※※本系得視考生遲到之情事,納入評分之考量,考生不得有異議※※※
五、本系大學推甄口試試場位置等交通資訊,請參考附檔02。
【附註】
1. 為保持考試公平性,考生報到後至口試前請勿交談,考試期間請勿與其他考生、本系工作人員或本系學生攀談聊天。考生於個人口試結束後請盡速離開試場與簽到區(考生休息室),請勿交談聊天。
2. 為維持簽到區與試場之安寧秩序,手機等3C產品請關機或調整為靜音,並請勿於本系試場區域範圍(包含簽到區與試場)使用手機等任何通訊器材設備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