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東亞系/政治所碩士班
107.02.08公告
一、申請資格:
修滿本系規定學分,並於通過論文計劃口試之次學期始得提出申請。
二、方式:
106學年度第二學期擬參加學位論文口試者,應於107年5月28日前提出申請,回傳預估畢業名單,並完成學分等相關畢業條件審核。若申請後因故取消,應在考試日一週前提出取消口試之申請。
三、相關辦理時程與說明:
編號 |
項 目 |
截止日期 |
說 明 |
1 |
106-2學期 畢業預估名單填報 |
【107年3月~5月畢業者】 每月5日前
【107年6月~7月畢業者】 107年05月28日前 |
俟學校正式公告本學期表單與辦理時間後,請至【研究生教務組下載】填寫,並電郵回傳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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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Turnitin 學術論文原創性 比對系統帳號 |
請填寫申請用EXCEL表,連同預估畢業名單一起E-mail回傳給系辦:(yuichan@n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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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畢業條件審核 與 提交紙本申請資料 |
【107年3月~5月畢業者】 每月5日前
【107年6月~7月畢業者】 107年05月28日前 |
應提交之紙本與表單資料請參考:「碩士班學位論文口考申請資料檢核表」 |
3 |
碩士學位論文口試 |
107年6月15日前 |
1. 申請日期與正式學位口考應間隔至少1個月。 2. 應於6月15日以前完成口考,並於口試後3 天內提報成績與口試紀錄至所辦。 3. 若申請後因故取消,應在考試日一週前提出取消口試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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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預估畢業名單」與「畢業日期」之關係:
1. 「預估畢業名單」所標示的月份等同於「畢業證書」所載日期:
例如回傳「4月預估畢業名單」者,即表示申請於今年(107年)4月畢業,
意指會在4月30日前完成離校手續,且所取得之畢業證書之日期為107年4月。
2. 若已申請在4月畢業,但因故無法在4月30日前辦理完成離校手續與領取4月畢業證書者,需重新提交預估畢業名單。
四、相關網址:
(一)碩士論文計畫與學位口考申請流程(包含修業規定、申請流程、申請表單下載):
1. 東亞系:http://www.deas.ntnu.edu.tw/downs/archive.php?class=102
http://www.deas.ntnu.edu.tw/stu/super_pages.php?ID=stu3&Sn=13
2. 政治所:http://w1.politics.ntnu.edu.tw/downs/archive.php?class=105
(二)Turnitin學術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
http://www.lib.ntnu.edu.tw/eresource/turnitin.jsp
(三)本校研究生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實施要點
http://www.aa.ntnu.edu.tw/rule/recruit.php?Sn=21
(四)臺師大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
http://www.aa.ntnu.edu.tw/5intro/super_pages.php?ID=5intro1
(五)畢業生離校專區
http://www.aa.ntnu.edu.tw/graduation/super_pages.php?ID=0graduation2
(六)臺師大畢業生服務資訊入口網(網路辦理離校手續)
http://ap.itc.ntnu.edu.tw/GraS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