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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勵學生赴國外進修補助甄選候選人(校級):截止日期104.04.15

一、赴外期別:104學年度第01學期

二、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04年04月15日(星期三)17:00止 
欲申請之同學請於截止期限前,將申請文件送達所屬系(所)

三、申請資格: 
為鼓勵本學院學生赴外進修,凡符合本校「學生前往國外修習課程實施辦法」及「學生前往國外修習課程實施辦法作業細則」之本學院所屬系所在學生(不含在職生、已於國外研修之學生)歡迎提出申請

四、申請文件: 
(1)申請表一份(自
國際事務處線上申請系統列印) 
(2)中華民國身分證(具僑生身分者,提居留證)正本及影本(正本查驗後發還) 
(3)本校學生證正本及影本(正本查驗後發還) 
(4)外國語文成績證明一份(依申請就讀學校標準,並請檢附相關說明文件) 
(5)入學許可證明正本及影本(正本於查驗後發還) 
(6)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學生申請赴國外進修補助計畫書(格式)(檔案格式:WORD) 
(7)
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學生赴國外進修補助申請表件檢核表(檔案格式:WORD)
五、欲申請者,請詳閱以下法規依據: 
(1)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鼓勵學生赴國外進修補助甄選暨推薦候選人作業要點(校級) (檔案格式:WORD)
(2)
本校學生前往國外修習課程實施辦法(檔案格式:PDF) 
(3)
本校學生前往國外修習課程實施辦法作業細則(檔案格式:WORD)
六、審查標準: 
(1)第一階段 
由本學院之「院主管座談會」依以下審核標準進行甄選:總分為100分,出國動機及為本次出國研修所作之準備與努力占40%、出國學習計畫占40%、預期效益占20%。通過甄選者,由本學院推薦為補助候選人,連同名單及原申請文件送至國際事務處彙整。 
(2)第二階段 
由國際事務處提送候選人名單及原申請文件至國合會複審,通過複審者,陳請校長核定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