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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1全校加退選期間常見問題與注意事項:103.9.22(一)截止受理◆◆
 
 
一、103-1學期如果有超修或學分數不足,請在103.9.22(一)前繳交選課清單。
(一)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除應屆畢業年級不得少於9學分外,各年級不得  
少於16學分,不得多於27學分。但若因特殊情況,經系主任核可者,得
加選或減選12科目。
(二)學生應於當學期加退選截止日前確認選修課程,若有超修或學分不足等情
況,請列印選課清單,並於加退選截止日前送系主任核可。
 
 
二、希望申請校際選課之同學,請在103.9.22(一)前辦理相關手續:
(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際選課申請流程:
(二)校際選課單下載(打開網頁後下拉至倒數第二項):
 
 
三、特殊原因專案申請加選:請在103.9.22(一)前辦理相關手續。
(一)適用對象:
因特殊原因(以本校「特殊原因專案申請加選單」表列原因為限,
例如:畢業在即尚缺應修學分而影響畢業者、
學士班學生符合上修碩士班課程資格者等)需加選課程者。
(二)申請期間:與加退選階段同步辦理。
(三)辦理方式:
若確有符合「特殊原因專案申請加選單」表列原因,填妥申請單並檢附歷
年成績單,經授課教師、學生所屬系(所)主管及有關單位同意核章,得
以專案方式提出加選申請,經教務長核定後,由教務處辦理人工加選。
(四)特殊原因專案申請加選單下載(打開網頁後下拉至底):
 
 
四、其他補充:
(一)同學請務必於加退選截止前自行確認並核對選課清單,若有疑義,
請立即向教務處課務組反應。
 
(二)如有其他問題,請參考103-1選課注意事項與教務處相關規定辦理:
http://www.ntnu.edu.tw/aa/file/103_1_grad_webcourse_1.pdf